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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组织中国企业投资团出访美国的通知

2007-03-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全国工商联经济部,相关企业:

    为配合2007年5月在美举行的第二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促进我国企业扩大对美投资和贸易,进一步推动中美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我部拟组织中国企业投资团于5月中下旬赴美国华盛顿州、明尼苏达州、俄亥俄州和南卡罗来纳州,与当地州政府和企业界人士进行投资贸易洽谈并开展一系列相关活动。现就组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考察和洽谈的重点行业
    传统产业和高科技两大领域,主要涉及的行业有:制造业、纺织、家电、家具、钢铁、电子、材料、能源、环保、制药、农业等。
    二、活动内容
    当地州政府和我驻美使领馆对投资团的到访非常重视,将为投资团安排丰富而具有针对性的投资贸易活动,主要包括:
    (一) 听取各州政府主管部门介绍当地投资政策、投资环境和投资项目,与各州企业代表进行交流座谈和项目洽谈;
    (二) 在华盛顿州、俄亥俄州和南卡罗来纳州参加与当地政府共同举办的午餐交流会,与当地工商界人士进行交流和洽谈;
    (三) 参加在明尼苏达州举办的“世界贸易周”活动。活动期间,明州政府将为中国企业投资团安排专场活动,推介明州投资贸易环境,促进双方企业间的交流、合作;
    (四) 参观考察相关美国企业。
    三、参团人员
    有意到美投资的企业、行业协会,商务部、省市商务、外经贸、投资促进等主管部门和单位的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 本次活动由商务部牵头组团,请各省(区、市)根据此次组团要求,组织有关企业参团。请在组团过程中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我部组团通知的要求进行审核上报,并按外事纪律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
    (二) 请各单位、部门、企业按照本通知所附表格(见附件)填写有关事项,以打印方式填写,一式两份,每份表格均需加盖主管部门的公章,务必于3月15日前报名至我部投资促进局,并同时将所有表格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各联系人。相关表格请登陆www.fdi.gov.cn进行下载填写。
    (三) 此次活动由我部投资促进局具体组织,投资团成员费用由派员单位自理,其他未尽事宜将由投资促进局另行通知。

    商务部投资促进局
    联系人:王晓倩 孙娜
    电话:010-85226587 85226574
    传真:010-85226520 
    电子邮件:wangxiaoqian@fdi.gov.cn   sunna@fdi.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520室
    邮编:100747


商务部办公厅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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