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发展,FDI规模不断扩大。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直接投资有绿地投资(又称创建投资)和跨国并购两种基本方式。企业究竟应该选取绿地投资还是跨国并购方式进行直接投资呢?本文对这两种方式进行了比较分析,以对国际直接投资参与方式的选择提供借鉴。 [关键词]绿地投资跨国并购世界经济一体化 国际投资的参与方式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对外投资所采取的基本形式。跨国公司可以灵活地选择参与方式来达到控制其国外分支机构的目的。企业进行国际直接投资有绿地投资(又称创建投资)和跨国并购两种基本方式。 一、绿地投资的概念 绿地投资也称创建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在东道国境内依照东道国的法律设置的部分或全部资产所有权归外国投资者所有的企业。创建投资会直接导致东道国生产能力、产出和就业的增长。绿地投资作为国际直接投资中获得实物资产的重要方式是源远流长的。早期跨国公司的海外拓展业务基本上都是采用这种方式。绿地投资有两种形式:一是建立国际独资企业,其形式有国外分公司、国外子公司和国外避税地公司;二是建立国际合资企业,其形式有股权式合资企业和契约式合资企业。 二、跨国并购的概念 跨国并购是指跨国公司等投资主体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渠道,取得东道国某现有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的所有权的投资行为。跨国并购是国内企业并购的延伸。跨国公司采取并购的方式进行直接投资,其动机包括开拓国际同类市场,取得产品商标、品牌和已有的行销网络;保证原材料的供应和产品的销售市场;经营领域、区域和资产的多元化等。 三、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的比较分析 1.绿地投资的优缺点 (1)优点 ①利用绿地投资方式创建新企业时,跨国企业拥有有更多的自主权,能够独立地进行项目的策划,选择适合本企业全球发展战略的厂址,并实施经营管理。而且,企业能够很大程度地自己控制项目的风险,并能在较大程度上掌握项目策划各个方面的主动性。 ②在创建新企业的过程当中,较少受到东道国产业保护政策的限制。如果采取契约合资企业形式创建新企业,即跨国公司通过向东道国企业提供技术、管理、销售渠道等与股权无关的各项服务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这样,跨国公司不动用资金、不占用股份,因而不会激起东道国民族主义的排外情绪,从而减少了政治风险。 ③通过绿地投资方式创建独资企业后,跨国公司能够更大程度地维持公司在技术和管理方面的垄断优势,并利用其技术、管理、生产和营销上的优势占领东道国市场。 (2)缺点 ①绿地投资方式需要大量的筹建工作,因而建设周期长,速度慢,缺乏灵活性,对跨国公司的资金实力、经营经验等有较高要求,不利于跨国企业的快速发展。 ②跨国公司为了使其产品多元化和经营地域多样化,可以采用并购方式,以便弥补对新行业的生产和销售等经验的不足,迅速进入目标市场,占有市场份额。另外,对于实行市场跟随战略的跨国公司,采取收购方式可以迅速跟随领先者进入市场以取得战略平衡。 ③一方面,经济发达、工业化程度高的国家和地区的现有企业的管理体系、技术水平等比较符合跨国公司的发展要求,有利于收购后迅速进入正常生产轨道;另一方面,工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的目标企业选择余地较大,这有利于收购方的压价收购。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绿地投资在FDI中所占比例有所下降,跨国并购已成为跨国公司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保持有利竞争地位而更乐于采用的一种跨国直接投资方式。随着全球投资自由化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趋势将更加明显地体现出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