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护伞条款” 从西方学者理论以及国际仲裁案例来看,“保护伞条款”把合同性争端“提升”为BIT争端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如果投资合同中有排他性国内救济的条款,则有助于让BIT仲裁庭通过“礼让原则”而自我限制。另外,如果在BIT争端解决规定中约定合同争端解决条款优先,那么也会产生相应效果。反之,如果希望BIT仲裁庭优先适用BIT中的争端解决方法,则不宜加入这样的语句。相应地,我国应该根据我国具体国情以及缔约相对方的情况,采取相应对策